一、制定背景及政策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广西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要求,有效推进平乐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业快速、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十三五”规划》、《桂林市预拌混凝土与预拌砂浆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2年)》、《平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平乐县预拌混凝土与预拌砂浆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0-2022),自治区、市及其他相关政策文件、会议要求,。 结合平乐县实际情,制定(平乐县预拌混凝土与预拌砂浆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二、制定目的
1、推进混凝土企业从规模式粗放增长向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绿色循环产业转型;从传统的管理方式向科学化、规模化、制度化、信息化管理方向发展;加快提升产品档次和产品品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化解预拌混凝土过剩产能,推动行业由中低端向中高端发展。
2、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有关禁止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政策和规定,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全面推进混凝土“禁现”进程。全面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混凝土“禁现”区域内全部工程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鼓励引导混凝土企业向重点乡镇农村供应预拌混凝土,积极开拓农村市场。
三、明确重点
《平乐县预拌混凝土与预拌砂浆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立足本县实际,力求文件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由政府主导,由行业主管部门与发改、住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单位配合做好工作协调, 推进实施方案的措施和内容的落实。
四、主要亮点
1、共管共查、部门联动,加快清理整顿,规范行业秩序。
2、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快符合规划布点企业升级改造,预拌混凝土与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按标准要求开展项目建设。
3、明确本县预拌混凝土与预拌砂浆规划目标。
4、促使企业向规模化、制度化、环保型 发展。
五、适用范围
本规划实施范围:平乐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平乐镇、二塘镇、沙子镇、同安镇、张家镇、源头镇、阳安乡、青龙乡、桥亭乡、大发瑶族乡。
本规划实施期限:2020-2022年。
六、解读机关:平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唐宇民
联系方式:7882872
发布时间: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