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正方新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现场施工问题,被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罚款人民币17.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建法罚(市)字﹝2022﹞第010355号。
信用中国(北京)网站显示,近日,北京正方新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现场施工问题,被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罚款人民币17.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建法罚(市)字﹝2022﹞第010355号。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北京)网站
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人员于2022年4月24日对位于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南北村的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南北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P00-1600-0015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A01#住宅楼等15项)的施工现场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工程的总承包施工单位北京正方新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该工程总承包单位北京正方新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存放大量袋装水泥和砌筑砂浆,现场违规搅拌砂浆,用于小市政的砌筑,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砌筑、抹灰以及地面工程砂浆应当使用散装预拌砂浆。”该工程建筑规模为188616.10平方米,根据《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的规定,该工程为大型项目。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对北京正方新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17.5万元的罚款。
来源:西安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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