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建局及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经研究决定,各项目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一、各工地从4月5日起,应于每日下午3点前,向所属质安中心报告疫情防控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每日下午4点前区县质安中心报市质安中心总工办(祁延飞18560762231)。
二、各工地全体人员(包含工人)每周做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每周五下午3点前,报送给所属质安中心,4点前由区县质安中心报给市质安中心总工办。
三、工地出入口要规范设置“场所码”,进出人员必须全部扫描“场所码”。
请立即传达到各工地。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4日
原文链接:
http://jncc.jinan.gov.cn/art/2022/4/4/art_40602_4771561.html